丈夫儿子被害死 辽宁义县崔桂珍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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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九道岭镇九道岭村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崔桂珍女士已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控告状,控告元凶江泽民害死了她的丈夫和儿子,诉状已经妥投签收。

崔桂珍女士控告说: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祸国殃民,给她带来的家破人亡的残酷迫害。她说:在长达十六年的迫害中,就因我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三次一百二十九天;非法劳教一次三年;我的儿子肖鹏和丈夫肖玉斌先后被迫害致死。被控告人江泽民已经犯下了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经济勒索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我请求最高检察院将江泽民绳之以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给我本人及家庭造成精神上和经济上巨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下面是崔桂珍老人控告状中陈述遭受江泽民及其帮凶迫害的事实:

我们全家人于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六年,先后喜得大法。通过学法修炼后,我们都身心受益。我修炼前患有关节炎、胸膜炎、胃病等多种疾病,经常吃药、打针也不好使。一九九五年我喜得大法后,并时时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结果上述多种病都不翼而飞,身心健康了,每天都生活的很快乐,那时我亲身体会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和超常。因此,我们全家人也很自然的走入了大法的修炼。

可好景不长,由于江泽民的妒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起了全国对法轮功的迫害,全面镇压法轮功修炼者,对法轮功实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十六年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一、我被三次非法关押,一次非法劳教的迫害

大法受到迫害后,我们为了给大法说句公道话,为了我师父的清白,我进京上访。

一九九九年十月七日,我和丈夫肖玉斌進京和平上访,在北京天安门被劫持,我们被义县九道岭派出所劫回,被非法关进县看守所,强行关押75天,每人被勒索人民币1500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七日,我和丈夫再次進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被劫持,又被义县九道岭派出所劫回,强行送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30天后判了我们俩三年劳教。我被送進马三家,丈夫肖玉斌被送進锦州劳动教养院。

二零零二年,中共开十六大,义县公安局和九道岭派出所警察把我们骗到九道岭镇派出所,并强行被带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24天,勒索人民币500元。

二、儿子肖鹏被迫害致死

我的儿子肖鹏,是义县九道岭镇兽医。修炼之前,他身体不好,长年胸痛,去锦州和沈阳医院医治也没有治好,修炼法轮大法以后,身体的痛全好了。从此,他对大法坚信不疑。他人缘好,在当地口碑也好。

肖鹏

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他为大法说句公道话,進京上访时,被县九道岭镇派出所劫回,非法强行关进义县看守所15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下旬,他与三妹又进京上访,在唐山火车站被绑架后,接回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他遭到看守所所长王岩、狱警卞志利和刑事犯杨国涛多次毒打,致使双腿肿胀,不能弯曲,下蹲;身体上还受尽了浇凉水、灌盐水、戴十八斤重脚镣的残酷折磨。

十月二十九日,儿子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送进锦州市劳教所继续迫害。在此期间,儿子多次受到严重的酷刑,用电棍电、毒打、动用各种刑具上刑,身体到处是伤。后来被转移到锦州市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摧残神经的药物,打那以后他精神恍惚、后来致疯,身体逐渐消瘦,呈骨瘦如柴、走路艰难、不能自理的病态,于二零零一年四月七日,劳教所不得不把他放回家。回家仅一年多,儿子二零零二年六月九日在痛苦中含冤离世,年仅三十岁。当时他女儿才六岁。这对我们父母来说真是雪上加霜,谁能体会到那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什么样的感受呢?

我的儿媳妇郭文英,在一九九九年进京上访,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中共开十六大时,义县公安局和前杨派出所闯入她们家,强行把她抬上警车,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34天。两次勒索10000元。

三、丈夫肖玉斌被迫害致死

我丈夫肖玉斌,是义县九道岭镇兽医。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他和我多次被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十月,他被非法教养三年。十一月,被非法送进锦州劳教所与儿子肖鹏关在一起,儿子多次受到严重的酷刑,被强迫送进精神病院,注射精神崩溃的药物,致疯后,教养院将我儿子放回家,并将非法关押已达四个多月的丈夫肖玉斌放出,陪儿子回家保外就医。此时,家里已空无一人。因我和女儿正在马三家教养所被非法关押迫害。

肖玉斌

儿子被迫害致死,使他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和痛苦,从那以后,他变的不爱说话了,一天也听不到他说一句话。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八年,义县公安局、义县国保大队、九道岭镇政府、九道岭镇派出所对他的骚扰,累计至少也得十二、三次。

二零零八年开奥运会,九道岭镇派出所到我们家骚扰、恐吓,逼着他签字,使他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他在恐惧悲愤中含冤离开了人世,时年才六十一岁。就在他离开了人世后的第十一天,九道岭镇派出所的恶警还往我家里打电话找他,進行骚扰,让人死后都不得安宁。

至此,我的儿子和丈夫两位亲人被迫害死。我原有的幸福美好的家,也就不复存在了。想到这,我非常的难过,我很想念儿子和丈夫。

造成上述的悲剧,这不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吗?他害的我们家破人亡。我已六十五岁了,现只能与孙女相依为命,艰难的活着。

江泽民已经犯下了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经济勒索罪等罪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尊敬的检察官、法官,我真诚的希望您能做出公正的裁决,把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尽快结束这持续十六年的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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